7月1日消息,为加强北京市医院安全管理,维护医院安全秩序,惩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,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,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《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》,并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。
规定明确:①完善涉医安全事件分级处置机制和预案;②建立医疗纠纷风险评估制度,定期对医疗纠纷进行摸排分析;③明确治安保卫专门机构;④医院有权拒绝拒不接受安检的人员进入。
对于规定的正式出台,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、新闻发言人潘绪宏表示,医院警务室建设是提升医院安全秩序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。目前,北京警方正积极争取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和医院支持,在做好现有101个重点医院警务室升级改造的同时,进一步选址布点、统一标识、调配警力,力争在全市具备条件的二级以上医院,尽快实现警务室全覆盖。
值得一提的是,规定出台后,对威胁他人人身、财产或者公共安全,扰乱医院安全秩序的醉酒、吸毒、精神障碍患者等人员,公安机关或者医院可以依照《精神卫生法》《禁毒法》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或者保护性医疗措施。